MPF 注意事項
基本介紹了強積金的相關資訊後,相信讀者們也發現強積金是一個比較複雜的課題,當中有很多不同的規則和容易忽略的期限,所以僱主要尋找可信的商務中心去為你打點好所有關於強積金的安排。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必須安排僱員登記強積金計劃並為作出供款。積金局可能會調查接收到的投訴個案,亦會主動巡查僱用場所,偵查有沒有違例情況,並向違例僱主(包括逃避繳付強積金供款、扣減僱員薪金作為僱主的供款或沒有安排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等)採取執法行動。視乎違規情況,積金局可向違例僱主提出刑事檢控,有關罰則如下:
l 沒有安排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最高罰款$350,000及監禁三年
l 沒有向強積金受託人繳付強制性供款,但已從僱員的有關入息中扣除 5% 作為僱員的供款:最高罰款$450,000及監禁四年
l 沒有向強積金受託人繳付強制性供款,亦沒有從僱員的有關入息中扣除 5% 作為僱員的供款:最高罰款$350,000及監禁三年
l 向強積金受託人或積金局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首次定罪最高罰款$100,000及監禁一年,其後每次定罪,最高罰款$200,000及監禁兩年
l 沒有向僱員提供每月供款紀錄:首次失責或沒有遵守規定罰款$10,000,第二次罰款$20,000,其後每次罰款$50,000
l 沒有以書面方式通知強積金受託人僱員終止受僱:首次失責或沒有遵守規定罰款$5,000,第二次罰款$10,000,其後每次罰款為$20,000
另外,在更新資料及提交文件時,還有不同類型的表格僱主也需要多加留意,其中例如「抵銷長期服務金/遣散費表格」,僱主需在申請退回已支付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時填妥及簽署,並遞交予強積金受託人。如果公司有僱員離職,僱主需協助離職僱員填寫有關表格,並在他們離職該月結束後的10日內通知受託人,僱主亦需要為離職僱員作最後一次強制性供款。如果公司需要更新任何僱主資料,例如搬遷而需要更改地址,或更改授權人簽署等,僱主需要在30日內通知強積金受託人並遞交相關表格。
我們不斷聽到強積金戶口,那麽到底強積金戶口是甚麽呢?強積金戶口一般分為供款帳户(Contribution Account),和個人帳户(Personal Account)兩種類型。供款帳户就是現有的公司強積金戶口,當你離職滿三個月後便會變成個人帳户。
所以當你曾經到過不同公司工作,就會持有多個不同的MPF個人賬戶。為了避免因擁有多個MPF個人帳戶而導致管理不善,你可以考慮選擇將個人帳戶整合為一,方便日後查閱戶口和提取強積金。當僱員決定要整合強積金時,需要留意以下三個步驟:
⦁ 選定受託人及計劃
⦁ 填妥表格交予選定的受託人
⦁ 整合完成後核對有關文件
整合手續前,僱員需先確認自己所持有的所有MPF個人賬戶資料,並提供相關資料予選定的受託人。若你忘記了自己持有多少個個人帳戶,可聯絡我們協助查詢,或透過積金局網頁申請電子帳戶查詢。
有一點特別值得留意的是,整合帳戶涉及基金買賣。原受託人會為你沽出帳戶內的基金單位,再由新受託人按你的指示買入基金單位,過程中會出現一至兩個星期的「投資空檔」。因此,尋找專業人士為你處理戶口整合,十分重要,以免出現買賣失誤。
OneStart商務中心除了有提供強積金登記及專業顧問服務外,確保僱主不會誤犯上述違例情況,無辜被罰,亦可以為僱主及僱員提供強積金個人戶口整合服務,確保雙方都能夠得到最專業的強積金顧問援助。
對OneStart壹達商務中心的專業MPF強積金顧問服務有興趣?立即致電或Whatsapp 3575 6888與我們銷售顧問了解更多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