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開曼群島公司
開曼群島位於牙買加西北方 268 公里,邁阿密南方 640 公里的西加勒比海中,屬於英國領土。開曼群島是獲香港聯合交易所接納可在香港上市的兩個離岸司法管轄區之一。
成立開曼群島公司
註冊要求
- 公司名稱要求 : 英文名稱 (中文名稱 可自由選擇,需附加註冊費用)
- 董事 1 位
- 股東 1 位 (任何國籍人士均可 ; 董事與股東可同為 1 人擔任)
- 標準法定股本 50,000 美元
- 如增加註冊股數,需附加註冊費用
註冊優點
- 保障董事及股東個人資料,隱密性極高
- 可使用中文公司名稱
- 股份轉讓容易及免收釐印費,不受限制
- 可於香港交易所上市
- 無外匯管制,有利融資
- 無須呈報經審計賬目
- 無須申報稅務及繳納任何稅項
公司名稱限制
公司名稱不能出現 BANK(銀行) 、TRUST(信託)、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險)、 Royal(皇家)、Imperial(皇帝)、Empire(帝國)、Insurance(保險)、 Building Society(建房互助協會) 、或是REINSURANCE(再保險)等字眼。稅務免除公司的名稱中不需要一定注明「有限」。名稱可以用拉丁字母表示,但註冊文件必須以英文書寫。
辦理所需時間
當我們收到閣下簽妥的所有文件後,若需30個工作天便可完成所有註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