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群岛位于加勒比海是英国海外领土,因其税收中立、灵活的公司结构 和健全的法律框架而成为设立离岸公司的热门司法管辖区。开曼群岛是主要的离岸金融中心。地方政府积极推动离岸金融服务业发展,岛上拥有众多 持牌银行、信托公司以及主要的会计和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联合交易所接受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上市。
成立开曼群岛公司
开曼群岛公司的优点
无须申报税务及缴纳任何税项:开曼群岛对离岸公司不征收任何形式的税款,包括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股息税和预扣税
股东和董事信息保密:开曼群岛的公司股东和董事的信息不公开,保护投资者的隐私
良好的国际声誉:开曼群岛作为主要的离岸金融中心,享有良好的国际声誉,这增加了开曼群岛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可信度
健全的法律框架:开曼群岛的法律框架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稳定可靠,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安全的营商环境
没有外汇管制:资金可以自由进出,方便国际贸易和资本运作
财务灵活:开曼群岛公司法允许开曼群岛公司从利润中 作出分派,亦允许从股份溢价账中作出分派
可于香港交易所上市: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可以申请在香港交易所进行主要上市或第二上市
可使用中文公司名称:开曼群岛公司可以使用中文公司名称,并可将中文 名称列载于公司注册证书上
无须呈报经审计账目:根据《 曼群岛公司法》成立的开曼群岛公司只需妥善保存账簿,而毋须审计账目
注册要求
- 公司名称要求 : 英文名称 (中文名称 可自由选择,需附加注册费用)
- 董事 1 位
- 股东 1 位 (任何国籍人士均可 ; 董事与股东可同为 1 人担任)
- 标准法定股本 50,000 美元
- 如增加注册股数,需附加注册费用
公司名称限制
公司名称不能出现 BANK(银行) 、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险)、 Royal(皇家)、Imperial(皇帝)、Empire(帝国)、Insurance(保险)、 Building Society(建房互助协会) 、或是REINSURANCE(再保险)等字眼。税务免除公司的名称中不需要一定注明「有限」。名称可以用拉丁字母表示,但注册文件必须以英文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