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开曼群岛公司
开曼群岛位于牙买加西北方 268 公里,迈阿密南方 640 公里的西加勒比海中,属于英国领土。开曼群岛是获香港联合交易所接纳可在香港上市的两个离岸司法管辖区之一。
成立开曼群岛公司
注册要求
- 公司名称要求 : 英文名称 (中文名称 可自由选择,需附加注册费用)
- 董事 1 位
- 股东 1 位 (任何国籍人士均可 ; 董事与股东可同为 1 人担任)
- 标准法定股本 50,000 美元
- 如增加注册股数,需附加注册费用
注册优点
- 保障董事及股东个人资料,隐密性极高
- 可使用中文公司名称
- 股份转让容易及免收厘印费,不受限制
- 可于香港交易所上市
- 无外汇管制,有利融资
- 无须呈报经审计账目
- 无须申报税务及缴纳任何税项
公司名称限制
公司名称不能出现 BANK(银行) 、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险)、 Royal(皇家)、Imperial(皇帝)、Empire(帝国)、Insurance(保险)、 Building Society(建房互助协会) 、或是REINSURANCE(再保险)等字眼。税务免除公司的名称中不需要一定注明「有限」。名称可以用拉丁字母表示,但注册文件必须以英文书写。
办理所需时间
当我们收到阁下签妥的所有文件后,若需30个工作天便可完成所有注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