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報稅、填錯稅表都可以帶來嚴重法律後果,所以納稅人或公司報稅時必須謹慎。不過,萬一犯了無心之失也無須擔心,稅務局容許大家以多種方式提出更正,甚至在收到稅單後反對評稅額亦可,趁稅季到立即看看以下簡述的方法吧!
收到稅單前發現填錯
如果經網上報稅,並在收到稅單前發現填錯報稅表,即可登入「稅務易」帳戶,前往左方的「聯絡我們」,選擇「xxxx/xx課稅年度報稅表的補充資料」,於「查詢詳情」內列明想更正或補充的資料後按「完成」便可。
若想以書面形式通知稅務局的話,只要在信件中注明利得稅檔案號碼、納稅人姓名或公司名稱、相關之課稅年度、及需要修正或補充的內容即可。
除此,納稅人亦可按個別錯報/漏報情況到稅務局網站下載及提交相關申請表,例如「漏報/少報收入」、「忘記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季及申請扣除免稅額」、「忘記申請供養父母/祖父母免稅額或長者住宿照顧開支」、「忘記申請子女/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忘記更改通訊位址」等。
收到稅單後想更改資料 或 反對評稅
若收到稅單(評稅通知書)後才發覺填錯報稅表資料,或對評稅結果有異議,都可在稅單發出日期起 1 個月內,填寫及郵寄遞交「IR831」表格到「香港九龍協調道郵政局郵箱28777號,稅務局局長 收」提出反對評稅。稅務局一般會在18個工作天內回復,反對被接納的話,稅局會退還多收的稅款;如果納稅人早前未繳清稅款,稅局便會重新發出修訂了的稅單。
另外,已註冊「稅務易」人士,亦可透過帳戶提交多種稅務的評稅反對通知書,例如:薪俸稅、全權擁有物業的物業稅、獨資業務的利得稅及個人入息課稅。
如果評稅主任未能就反對個案達成協議,就會轉交予稅務局局長決定,並於合理時間內將決定連同理由以書面形式通知納稅人。若納稅人反對局長的決定,仍可在書面決定發出後的 1 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稅務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當中需包含以下資料:局長的書面決定副本(包括決定所依據的理由、事實陳述書和所有附錄)、上訴理由陳述書;同時亦需向稅務局局長送達 1 份上訴通知書,及上訴理由陳述書的副本。
繳稅後才發現稅表填錯
繳稅後有無可能再提出修正?根據稅務局,納稅人可就報稅表上的錯誤或遺漏申請更改,並在課稅年度結束後6年內,或評稅通知書送達日期後6個月內作出申請(時間以較後者為准)。
以上提及的「錯誤」即是:報稅表或附表上的計算出現的算術錯誤、評稅主任調整評稅時出現的算術錯誤、及法律錯誤。而「遺漏」則指:遺漏申請免稅額、遺漏申請扣稅額、及稅務局評稅時漏了考慮某些事實的因素。
逃稅及遲報稅後果
稅務局有嚴格法例打擊一切逃稅或協助他人逃稅等欺騙行為,納稅人一旦被發現在報稅表中有任何漏報或虛假陳述,稅務局可根據《稅務條例》第 80 條及 82 條對其進行撿控。一經定罪,可被罰款 $50,000 港元,更可被加征相等於少徵稅款3倍的罰款,以及監禁 3 年。除此,遲交稅表都可被判罰款 $10,000 港元,和被加征高達少徵稅款 3 倍的罰款。
總結
總括而言,若納稅人想修正報稅單內容,都可在:「收到稅單前」、「收到稅單後」和「繳稅後」3個階段進行不同的申請方法。想節省書信時間的話,建議可透過「稅務易」在網上辦理有關手續。但最穩陣還是預早填表一剔過,有限公司的話就最好提早安排會計師審計報稅。如果想有專人為公司核數,或對報稅有任何疑問,壹達商務中心都樂意為您提供最適合的解決方案,歡迎致電 3575 6888,或 Whatsapp壹達商務顧問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