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MPF? 【從僱主角度分析】
成功成立公司後,除了日常生意營運外,還有不少後勤工作需要顧及。例如MPF,即是大家口中的強積金,相信對於不少打工仔來説都是既熟悉又陌生,每月的薪水都會扣掉一點,然後撥到強積金戶口。但到底強積金是甚麼,為甚麼會出現,又有甚麼用途呢?OneStart壹達商務中心開設了最新的服務範疇,為你提供專業的MPF強積金顧問服務,可以助你處理所有繁瑣的MPF手續。而新一系列的小讀,將帶大家慢慢探討這個話題。
- MPF是甚麼?
MPF(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強積金的全名是強制性公積金,是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在2000年開始實行的全民退休保障計劃。在條例的規定下,僱主及僱員都被強制性要求參與供款計劃,僱員除了特殊原因外,都需等到年滿65歲才能取回供款。
- 我需要為全部僱員登記MPF嗎?
強積金計劃條列内規定了除部分豁免人士之外,所有18至65歲的全職或兼職非臨時僱員(連續受僱不少於60日),和自僱人士均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而僱主有責任為公司旗下的所有僱員在他們受僱後60日內作登記。
如果你的公司屬於建造業或飲食業,你便需要為公司旗下的臨時僱員(從事建造業或飲食業並且按日受僱或僱用期少於60日),在他們受僱後10日内登記強積金計劃。
- 登記了MPF後,是立刻開始供款的嗎?
每月的供款日定於每月的第10日,所以僱主需要在每月的第10日或之前向你選擇了的強積金公司繳付僱主及僱員的供款。僱主的強制性供款在員工入職的第一天便開始計算,但僱員的供款則在受僱後首30日和其後首個不完整供款期的免供款期後,第一個完整曆月或發薪周期開始。
舉個例子:Chris是公司的新員工,在9月15日開始上班。那麽在9月15日到10月10日期間,僱主都需要為Chris供MPF,但Chris作爲僱員,在免供款期(30日内)下就不需要供款。由於Chris的免供款期30日,最後一日是10月14日,而10月15日到10月31日是Chris首個不完整的供款期,所以亦屬於免供款。但僱主在10月11日到10月31日期間,都需要為Chris供MPF。所以在Chris正式上班後的首兩個月,Chris都不要供款,但他的僱主就需要為他供款。Chris的MPF僱員強制供款部分,就會從入職的第3個月(11月),開始計算。
- 我需要為員工的MPF供款,那麽是需要供多少?我可以自己決定的嗎?
僱主從員工入職開始便已經需要為員工供MPF,所以在僱主供款部分,並沒有設立員工的最低入息,相反則設有最高入息限額,員工的入息最高限額是每日HKD 1,000,或每月HKD 30,000。
供款的多少並不能由僱主自己決定,政府為僱主供款部分設定的供款額,是員工入息的5%,而每月上限是HKD 1,500。
再用Chris作例子,他每月的人工或入息是剛剛好HKD 30,000,那麽你作爲他的僱主便需要每月為Chris供款 30,000 x 5% = HKD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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